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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尚立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评选与管理办法》,为做好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1. 2016级、2017级、2018级2018-2019学年在籍在校学生,2019级新生和2019年专插本学生不予参评;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未在校学生和往届未毕业学生均不能参评;

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奖励名额10名。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选参考指标

1.2018—2019学年无重修、重考记录。

2.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排名10%以内,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10%以内

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排名超出前10%,但均在排名30%以内,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1篇以上论文。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性排名前三名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排名前三)及省级竞赛一等奖(排名前二)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二等奖(银奖),参加省级比赛获得一等奖(金奖)。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上述7方面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四、报送材料要求

1.《2018-2019学年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1)。加盖学院内部公章

2.《2018—2019学年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加盖学院内部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3.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如:获奖证书,志愿服务证书,刊登文章的报刊、杂志,科研结项证明等。

4.10月10日前,上交所有相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

请各学院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老师,黄老师

电话(传真):020-86710509

电子邮箱:1848044384@qq.com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604室

 

 

 

 

 

 

附件1. 2018-2019学年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8—2019学年广东培正学院尚立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2不随正文印发,请登录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xsc.peizheng.edu.cn/read.php?id=392  

 

 

 

 

                                                 广东培正学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