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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关于明确学生享受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更好的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经 2020 年度第 13 次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我校学生已纳入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选用大中专学生普通门诊专项资金限额管理方式。现就学生享受医保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简称参保学生)在学校医务室就医报销或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回校报销,按照《广东培正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急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执行。

二、在学校医务室就医报销或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回校报销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等身份证明。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另需提供门诊收费发票、药品费用清单、医院门诊病历,建设银行卡号信息,在医务室现场填写参保学生校外医疗机构就诊医药费报销审核表(附件 1) 。

三、学校医务室就诊一律使用校园卡收费。

四、学生医保门诊医药费报销请按流程图办理(附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