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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宿舍长职责



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宿舍长职责

        学生宿舍长由各宿舍民主选举产生,在班级接受辅导员的管理,在学校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其主要职责:

一、编排值日表,负责督促检查本宿舍各种物品摆放,维护本宿舍的清洁卫生,搞好值日工作。

二、参加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和本系(部、中心)、辅导员组织的宿舍检查评比工作。

三、负责督促本宿舍同学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7:00)和就寝熄灯(23:30)。

四、实行宿舍长报告制度,每晚熄灯前(23:30),如发现有夜不归宿、擅自离校、外出逾期不归等情况的同学,应及时、迅速向辅导员汇报。

五、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督促宿舍同学外出时锁好门窗。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报告,并联系辅导员。

六、负责管理和维护宿舍内公用设施,禁止在室内乱钉、乱贴、乱画。禁止乱拉电线、网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室内公用设施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向宿舍管理员报告,以便尽快查出原因,及时处理和维修,保证同学们的正常生活秩序。

七、模范地遵守并督促同宿舍同学认真学习、遵守学院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宿舍内纪律。

八、关心同学,协调好宿舍同学关系,使本宿舍成为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有同学生病要及时向医务室和辅导员报告。密切关注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发现不良倾向和异常动向,应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九、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

十、学院和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