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培正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现将我校获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公示。
公示期:2020年3月16日—20日
如对以上同学有何疑义,可于2020年3月20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投诉。投诉材料须有被投诉者的姓名、相关情况说明和投诉者署名、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020—86710509
投诉邮箱:65021815@qq.com
办公地址: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604室)
咨询老师:吴老师、黄老师
附件: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
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处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