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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人员:齐凤(科长)、黄蔚

办公室电话:86710509

(一)国家助学贷款管理

1.负责各二级学院贷款经办人的业务培训;

2.负责布置各二级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3.负责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学生贷款申请审批表;

4.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贷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

5.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确认书;

6.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

7.负责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资料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8.负责贷款毕业生信用系统资料的建立和上报工作;

9.负责不定期公布贷款违约毕业生名单;

10.负责协助经办银行查找违约毕业生联系资料和追还贷款工作;

11.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工作;

12.做好与国家助学贷款有关的文件、报告和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配合生源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协调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2.负责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通过不同形式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

和完善大学生诚信档案。

(三)国家奖助学金管理      

1.负责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联系、组织评选、汇总审核,

上报教育厅并按要求发放奖助学金;

2.做好新生“绿色通道”及学生申请缓交学费的审批;

3.负责每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统计,建立特困学生档案;

4.负责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批和发放;

5.负责学生一次性特别困难(受灾等情况)学生资助审查、上报工作和发放资助款工作。

6.负责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

7.负责《广东培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

8.负责组织各项获助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及思想教育;

9.拓展社会助学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学生的赞助与捐赠,负责承办社会各项助学金的评审和落实

工作;

10.协助领导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经济援助工作;

11.协助学校收费部门催缴学杂费,抵缴学杂费及欠费原因调查统计工作。

(四) 勤工助学管理

1.负责制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2.负责审批校内各单位上报的勤工助学岗位;

3.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信息发布和受理学生的申报;

4.负责学生勤工助学资格审查、组织学生面试、推荐学生上岗;

5.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和工作考核,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6.负责建立学生勤工助学档案,审核勤工助学岗位考勤并及时下发勤工助学工资相关工作;

7.拓展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基地;

8.提供学生勤工助学权益援助与法律援助。

(五)学生医保管理

1.负责全校学生医保的续保和新增工作;

2.负责各二级学院医保工作经办人的业务培训;

3.负责学生医保的宣传和相关问题的解答;

4.负责全校学生医保数据资料的收集和报送;

5.负责学生医保保费的缴纳;

6.负责学生医保证明的开设;

7.负责与花都医保局的联系、沟通工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管理

1.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负责各类涉及学生资助工作的文件、资料的分类与存档工作;

3.负责制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负责各学院二级资助管理中心的建设、业务培训、考核、评优、推优工作;

5.落实毕业入伍和复员退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帮扶等工作;

6.负责与省教育厅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的联系、沟通工作;

7.负责学生火车优惠卡的购买、发放与充值,办理学生假期火车票的订购;

8.协助处领导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