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校特别困难补助工作,帮助更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 )、《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广东培正学院爱心绿卡特困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
原“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校特别困难补助工作,帮助更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 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设立爱心绿卡资助项目,并制定实施办法。”
原“第二章 申请及审批流程”第三条第(二)点修改为:“二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学生按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原“第三章 资助名额与资助标准”第四条第(二)点修改为:每名受助学生获得3000元资助金额。”
新修订《广东培正学院爱心绿卡特困补助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培正学院
2026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
2026学35(以此件为准)(广东培正学院关于修订《爱心绿卡特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