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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风宿舍评比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4级”教育管理格局,充分发挥宿舍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素养,进一步增强学生宿舍的学风、宿舍凝聚力、美化宿舍环境,营造学风浓厚、文明和谐、舒适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一条 评比范围

除新生宿舍外所有在籍在校学生宿舍。

第二条 评比标准

(一)百佳优良学风宿舍标准

1. 舍风建设:宿舍成员相处和睦,共同进步,宿舍内有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良好氛围;宿舍成员能够尊敬师长、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并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2. 内务卫生:宿舍空气无异味,宿舍平时卫生及成员个人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历次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和评比中无不合格现象。

3. 安全秩序:所在学期内在二级学院组织的历次宿舍安全工作检查中无安全隐患。

4. 遵章守纪:宿舍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所在学期内宿舍成员无违纪违规行为。

5. 制度建设:宿舍公约含有学习计划内容,制度能贯彻落实;

6. 文化建设:宿舍成员能够共同努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室内行为和布置文明;积极参加学校和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7. 学风建设:宿舍学习气氛浓厚,成员成绩良好,无挂科记录;宿舍成员学年GPA标准为4、5人间宿舍人均3.0,6、8人间宿舍人均2.8;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在50%内。

(二)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标准

在达到百佳优良学风宿舍标准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舍风建设:宿舍成员间友爱互助;宿舍成员能够礼貌待人。

2. 学风建设:宿舍成员学年GPA标准为4、5人间宿舍人均3.2,6、8人间宿舍人均3.0;在学习风气上有明显表现;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在50%内。

3. 文化建设:室内行为和布置高雅文明。

(三)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标准

在达到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评选要求的基础上,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舍风建设:有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的先进事迹,有一定的凝聚力。

2. 学风建设:宿舍成员学年GPA 标准为4、5人间宿舍人均3.4,6、8人间宿舍人均3.2;在学习风气上有突出的表现,形成了优秀的学风氛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在40%内;全体宿舍成员所在学年内无旷课、补考等现象;寝室成员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论文发表、社会实践等方面有较好成绩。

3. 文化建设: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项宿舍文化活动并荣获奖项者优先,优先等级先按奖项由多至少、奖项等级由高至低。

第三条  申评办法

(一)评选总宿舍数共160间,其中百佳优良学风宿舍100间、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50间、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10间;

(二)优良学风宿舍按级由低到高分别是:百佳优良学风宿舍、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

(三)由参评宿舍自行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所在二级学院初审上报,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四)奖励

百佳优良学风宿舍颁发集体奖状和100元奖金,授予“百佳优良学风宿舍”荣誉称号,宿舍挂“百佳优良学风宿舍”牌匾;

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颁发集体奖状和200元奖金;并授予“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荣誉称号;宿舍挂“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牌匾;

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颁发集体奖状和300元奖金;并授予“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荣誉称号;宿舍挂“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牌匾;

(五)每学年评选1次,一般在 9 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