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高校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年已推选为“广东大学生年度人物”的不再参加推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三)勇于砥砺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四)自身本领过硬,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在攀登知识高峰中追求卓越,在肩负时代重任中行胜于言。
(五)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汲取道德滋养,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推荐人选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各学院可结合近年来服务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参与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等方面情况,择优推选。
三、推选程序
1.推荐人提交相关资料
(1)推荐人推荐表(见附件)。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2019年以来荣誉;
(2)推荐人撰写事迹材料(Word版),以第三人称撰写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荣誉等部分,事迹真实,文字规范,避免空洞无物,杜绝造假;事迹材料须加标题,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推荐人选需提供电子照片。照片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cm×3.5cm,413×295像素);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4)推荐人选视频。要求紧扣人物事迹,立意鲜明,富有感染力;画面清晰,曝光准确,镜头稳定;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20Mb以内,画面尽量以竖屏为主。
2.经学院领导同意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和、本人照片及视频等报名材料请于4月8日前报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科104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张敬辉,867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