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1年“广东高校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认定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执行)。往年已推选为“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推选为2019、2020年“广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此次推选。
三、推选条件
(一)政治信仰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中发挥先锋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履行好伟大工程的施工员、伟大事业的质检员、伟大斗争的战斗员、伟大梦想的服务员职责,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三)素质能力过硬。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建党100周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史”宣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推进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六)扎根基层一线。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年起),2021年以来应有突出表现。
四、推选程序
1.个人撰写事迹材料(Word版,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不少于3000字);需提供申报人所带班级的学生联系方式(Word版);提供申报人证件照(1寸蓝底免冠,2.5cm×3.5cm,413×295像素)、生活照(像素不小于1024×768)各1张,JPEG格式;提供申报人主要获奖情况、所带班级及学生主要获奖情况佐证材料(PDF汇总文件);
2.经学院领导同意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处)。个人事迹材料、申报表和所带学生联系方式、本人照片等报名材料请于4月8日前报送至思想政治教育科104办公室。
3.学生工作部(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2名老师参与推选展示活动。
四、联系人
张敬辉,867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