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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为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院(系)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参评对象

1.2015级、2016级、2017级在籍在校学生,2018级新生和2018年专插本学生不予参评。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未在校学生和往届未毕业学生均不能参评。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选参考指标

1.20172018学年无重修、重考记录。

2.上一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生在校生活俭朴。

3.20172018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30%以内。

 

四、名额分配

院(系)

2015-2017级贫困生人数(上一学年认定)

名额

管理学院

394

83

外国语学院

448

95

经济学系

184

39

会计学系

144

30

法学系

103

2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351

74

艺术设计系

101

21

人文系

110

23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41

8

   

1876

395

 

五、时间安排

920日前,各院(系)组织学生申请、院(系)内审核、公示结果,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20日~2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院(系)报送资料;

929-1010日,公示评选结果;

1011日,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012日,报送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报送材料要求

1.《20172018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加盖院(系)内部公章,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2.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1份,双面打印。此表上院(系)公章必须是圆形公章。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

请各院(系)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老师,黄老师

电话(传真)020-86710509

电子邮箱:1848044384@qq.com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604

 

附件1.20172018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172018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附件不随正文印发,请登录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网站下载,下载地址:/index.html

 

 

                                 广东培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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