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2017—2018学年度学费缓交申请工作即将开展,现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学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培正财字〔2014〕9号)要求,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上一学年度缴清学费的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学生。
二、申请日期
2017年4月27日—5月27日
三、缓交金额
每人每学年8000元
四、缓交期限
2017年12月31日前
五、申请程序
1.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
2.各院(系)对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向本院(系)公示名单。
3.学生处复核,并向全校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需提供的资料
1.学生按要求填写《广东培正学院缓交学费申请审批表》(审批表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审批表内必须要有家长所在单位或镇(街道)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公章、经办人签名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2.各院(系)于2017年5月27日前,将《广东培正学院缓交学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2017--2018学年度缓交学费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604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848044384@qq.com.
七、其他事项
1.各院(系)要向学生强调,所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准确。
2.根据缓交学费管理规定,缓交人数为本院(系)学生人数的2%,请严格控制缓交人数,并预留足够2017级新生缓交名额。
联系电话:020-86710509
联系人:袁老师、黄老师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缓交学费申请审批表
2. 2017--2018学年度缓交学费名单汇总表
[附件:/uploadfile/xszz/uploadfile/201704/20170424023917842.zip]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