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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推迟开学”、“学生不返校”等相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准摸排,逐一落实

       需准确掌握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政策,对学生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在充分摸排后,逐一精准落实受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二、为患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二级学院要第一时间报告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学生情况,及时跟进住院学生情况,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具体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以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及时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按时进行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制表,待学校审核通过后,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春季国家助学金。

       在本人或家人感染疫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后, 我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根据学生本人的意愿,采取优先推荐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学习和生活需求,让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安心生活学习。

四、帮助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借贷毕业生还款救助

        各二级学院主动联系助学贷款毕业生,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按照《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或学校)为其申请代偿2019年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五、为学习存在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网络学习帮扶

       对学业困难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发动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获得者等学业优秀学生开展一对一线上学业答疑或网络教学帮扶活动。

六、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各二级学院应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特别是学生思想状态和心理状况,引导学生增强信心、积极应对;主动向他们宣传我校开通免费线上心理援助服务的信息渠道。

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救助效率

       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资助工作采取无纸化办公形式,对符合条件学生一律“先申请资助,后补充材料”。各二级学院要迅速、精准摸清学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需要资助的名单,并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报送有关数据和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