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财务处、教务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粤教助函〔2017〕4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规范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和水平,迎接广东省年度工作考核,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程 玮
副组长:邓 惠 孙晓华 李文红
成 员:阮 霖 李祥承 陈 兵 陈双红 刘远辉 侯崇富
王 颖 肖 宾 陈 橹 袁肇珠 蒋彩云 李秀花
二、检查内容
1.各院(系)学生资助小组建设情况;
2.各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案建设、规整和保密情况;
3.各院(系)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公示、资助情况;
4.各院(系)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开展情况;
5.各院(系)资助信息报送、审核、维护情况;
7.教务处学籍信息系统应用实施情况;
8.财务处资助金管理、规范发放、结余资金管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6日~7月3日
四、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台帐资料、现场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
五、检查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对照《检查考核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弥补。
2.各院(系)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准备自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助工作概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定资助对象;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政策知晓率;资助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办法等。
3.完善资料建设,提供详细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簿、报表等,以方便开展督查工作。
自查报告于7月4日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袁肇珠;
联系电话:86710509;
电子邮箱:1848044384@qq.com。
附件:检查考核表
广东培正学院
2017年6月23日
附件
检查考核表
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部分
序号 |
内容 |
是/否 |
1 |
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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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已制定的细则或办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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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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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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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档案留存是否完整和管理电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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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助系统数据填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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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助信息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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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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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并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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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有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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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否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资助力度是否精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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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示方式和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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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资助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责任是否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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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有加强资助队伍建设、是否有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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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院(系)部分
序号 |
内容 |
是/否 |
|---|---|---|
1 |
档案留存是否完整和管理电子化 |
|
2 |
资助信息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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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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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并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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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助资格和审批流程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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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否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资助力度是否精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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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有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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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示方式和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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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处部分
序号 |
内容 |
是/否 |
1 |
资金发放是否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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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助信息是否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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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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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管制度是否建立并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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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金发放标准是否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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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按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资助使用资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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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务处部分
内容 |
是/否 |
学籍信息系统是否填报及时,完整,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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