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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条件。

二、参评对象

1.2018级、2019级、2020级在籍在校学生,2021级新生和2021级专升本学生不予参评。

2.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未在校学生和往届未毕业学生均不能参评。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评选参考指标

1.2020—2021学年无重修、重考记录。

2.上一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学生在校生活俭朴。

3.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50%以内。

 

四、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2018-2020级贫困生人数(上一学年认定)

名额

外国语学院

429

90

管理学院

319

67

经济学院

181

38

会计学院

292

61

法学院

164

34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349

73

艺术学院

178

37

人文学院

188

40

  

2100

440

五、时间安排

9月22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申请、学院内审核、公示结果,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月22-2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二级学院报送资料;

9月29-10月10日,公示评选结果;

10月10日,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2日,报送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六、报送材料要求

1.《2020—2021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1),加盖学院内部公章,电子版发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每名通过初审学生的《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1份,双面打印。此表上二级学院公章必须是圆形公章。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发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评审程序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在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突出表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方面把好关,切实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老师黄老师

电话(传真):020-86710509

电子邮箱:1848044384@qq.com

地址:行政楼111

 

附件1.2020—2021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2020—2021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广东培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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