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印发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公示,并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现将我校获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公示期:2021年11月15日—19日
如对公示学生有疑义,可于2021年11月19日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面投诉。投诉材料须有被投诉者的姓名、相关情况说明和投诉者署名、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020—86710509
投诉邮箱:65021815@qq.com
办公地址: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1室)
咨询老师:吴老师、黄老师
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处
202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