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培正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公示,并经学校研究决定,刘敏桦等223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助金额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每学年获得助学金标准为:特别困难4000元/人,困难3300元/人,一般困难2300元/人,分两学期发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广东培正学院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