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直属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 “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8﹞16号)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1名同学参加海外研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包括不能有校内通报批评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生活简朴,2017-2018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校期间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6.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有学年累计GPA3.5以上,同时上一学期班级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30%(含30%);
7.英语水平良好,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8.此前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名额分配
院(系)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
名额 |
管理学院 |
544 |
2 |
外国语学院 |
578 |
2 |
经济学系 |
230 |
1 |
会计学系 |
425 |
2 |
法学系 |
131 |
1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 |
394 |
2 |
艺术设计系 |
116 |
1 |
人文系 |
147 |
1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41 |
1 |
合 计 |
2606 |
13 |
三、时间安排
4月18日前,各院(系)组织学生申请、院(系)审核、答辩、公示结果,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月19~23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各院(系)报送资料;
4月24日,校级“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人选评审答辩会;
4月24~30日,公示评选结果;
5月2日,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月4日,报送省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四、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经各高校评选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将根据情况分批安排赴学术水平较高的国家进行学术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
(二)经费构成
海外研学项目资助经费采取省教育厅和学校共同分担的方式构成。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本次海外研学项目经费大约3万元,省教育厅资助1万元,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学校补足。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
各院(系)要精心组织评选工作,广泛发动宣传、及时公开评选信息、严格把握评选标准,要确保整个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按时报送材料
各院(系)于4月18日前将《广东培正学院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附件1,加盖公章)和《广东培正学院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发送电子表格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吴老师。
(三)积极创新
省教育厅将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和高校推荐学生的特点,对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学生提出具体研学任务和要求,在研学结束后形成项目成果并推广。各院(系)可把组织相关评选活动作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坚定理想信念教育的一种新载体,鼓励和激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的动力,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努力实现“人人成才”的教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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