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培育优良学风,拟于2019年9月至11月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工委)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指示精神,遵循“五个强调”,立德树人,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师生健康发展。
二、目标及任务
学风建设活动月的目标:立德树人,营造优良学风。
学风建设活动月的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分层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推进学风建设;三是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学风建设活动。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风建设活动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 玮
副组长:王丽英 邓 惠
成 员:李文红 黄海峰 阮 霖 曾 营 陈 橹 肖 宾 陈双红 刘远辉 侯崇富 陈 兵 袁希佳 史 茹 黄志均 孙清柳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四、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9月份)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风建设活动计划,充分利用团学组织、校园媒体、网站、宣传栏、板报、班会等形式,宣传学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推动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第二阶段—学风建设主题活动阶段(10-11月份)
1.开展“育人讲坛”等系列讲座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品位。
“尚行”讲堂邀请校内外优秀教师开展各类专题讲座,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广大同学的学习兴趣。
“优秀学生宣讲会”“军营风采与励志成功分享会”“校友精品论坛”邀请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返校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为在校学生树立榜样,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引导学生正确规划学业和职业生涯。
2.继续开展“优良学风班”创建活动;开展2018-2019学年学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工作者评选活动;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助理辅导员”的评选活动;加强辅导员巡课和缺课学生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助理辅导员的桥梁作用,及时了解学生上课状态、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同时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听取任课教师关于学生上课、学习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班级的学风建设。
继续执行班级(宿舍)晚点名制度。各二级学院每周日晚22:00前对学生返校进行统计,并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将未按时返校或其他异常学生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学生处事务管理科(邮箱: 121118380@qq.com)、纸质版汇总表交到活动中心603室,由学生处汇总并保留存档。
3.开展“星级文明宿舍”“百佳优良学风宿舍”“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及奖金”“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评比和挂牌活动;优秀宿舍长;党员宿舍挂牌活动;优秀党员宿舍评比活动;举办“第十一届宿舍文化节”系列活动,深化良好学习与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加强各学生寝室的学风建设,完善楼栋党、团组织建设,突出党团宿舍的功能,发挥党团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提升辅导员的管理效果,通过室风建设推动学风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4.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充分运用橱窗、校园网等媒体,举办优秀学生宣讲会、考研宣讲会等活动,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引导作用和教育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学习氛围。
5.学校团委开展“第十一届学术科技创新节”活动,着力丰富和提升学生组织和社团的文化内涵,结合学风建设,力争以打造“学风创先”和“实践争优”为主要内容的学生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组织和社团文化在大学生学习主动性、创造性和学习实践能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6.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开展“第五届创新创业文化节”活动;
7.开展“晨读英语比赛”“周末英语角”等特色活动,由校学生会组织承办,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内容为话题,号召同学们大胆表现自己,锻炼自己,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充分调动全校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
8.继续推进大学生科研项目大创训练管理工作,以2019—2020学年学生科研立项工作和大创项目为立足点,加强大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专业实践研究能力的培养。
(三)第三阶段——学风建设总结和提高阶段(12月份)
1.对学风建设活动进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方法。
2.组织学风建设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学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并评选出学风建设的先进单位,对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3.在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下阶段学风建设活动计划,使学风建设活动在我校不断深入并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风建设活动月活动,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二)各二级学院可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本部门的实际,设计和组织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学风建设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三)各辅导员老师、学业指导老师要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教育、引导、管理和监督。
(四)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8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成果报学生处事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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