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反诈骗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学生反诈教育工作落实落细,在听取属地公安部门建议意见后,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
各二级学院要端正思想认识,提高站位,认真配合与落实学校反诈教育工作,积极根据现有资源开展学院反诈教育工作。认真梳理学院反诈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加强基层调研,切实倾听学生心声,重视学生意见建议,共同找出解决反诈教育成效不显著问题的好办法。
二、反诈工作重在宣传教育,抓实抓细反诈宣传工作
(一)校级层面
1.利用校园广播,在每天中午、晚上播放1分钟左右的反诈宣传内容。
2.各宿舍楼宣传栏、饭堂宣传栏、教学楼宣传栏张贴反诈宣传海报。
3.各军训场地、各饭堂、各教学楼、体育馆(快递服务站)、学校门口、机动车道显眼位置张挂反诈宣传横幅。
4.开展1次防诈骗线上知识竞赛。
5.邀请公安部门、银行等单位联合开展全体新生安全法治专题讲座。
6.学校同辈宣讲团,深入各二级学院、各班级、学生社区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7.组织全体新生于9月18日前签订《广东省公安厅致市民告知书》,各二级学院落实到位并将存根回收至学生工作部。
8.组织全体新生9月18日前关注“广州反诈服务号”微信公众号和注册“穗安反诈”微信小程序,各二级学院落实到位。
(二)二级学院层面
各二级学院务必积极整合宣传资源,多渠道、多层面、多方位进行反诈宣传教育,让反诈入脑入心,深入广大师生生活,相关活动推文要投稿到易班网。
1.应利用学院党团学全体学生干部会议、挂靠的社团会议、班团会议、主题班会等开展反诈宣传和警示。
2.应开设线下反诈教育公开课。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与学生面对面开展一次反诈宣传活动。
3.学院同辈到班级、学生社区辅助师长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4.所有学工团队老师、学生手机须存入赤坭派出所快速出警电话020-86841548、学校警务室电话020-86704422、培正社区梁志标警官电话13924238268。引导学生优先向辅导员报备,拨打以上电话咨询和报警。
5.学院各新媒体平台应推送反诈宣传片或其他文艺作品。
6.学院可以邀请一线反诈民警进校园与学院学工老师、学生面对面交流宣传反诈。
7.根据实际情况,各二级学院可以开展反诈主题“两个一”比赛活动。一次反诈作品征集大赛,且在征得原创者授权后将优秀作品予以投稿发布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尤其是学习强国、易班网全国头条、学校官网、学校官方微信;一次反诈教育宣讲比赛,努力打造一批师长讲师团和同辈讲师团优秀成员。
8.面向全体学生(尤其是2023级新生)须于9月28日前至少开展1次防诈骗主题班会。按照学工字〔222302〕12号《学生处关于开展十二防安全法治教育主题班会课的通知》、2023学83号《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十二防稻草人守护计划安全法治教育体系”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9.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参加“广东省第四届高校防范非法金融活动
微视频和海报设计大赛”,在参赛系统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数至少达到各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鼓励全体新生积极参赛,二级学院要对新生和新生辅导员有所要求。
三、继续执行反诈教育成效考核激励机制
1.对二级学院的考核
根据属地公安机关通报的诈骗警情,出现诈骗警情的学院,学生处学生事务管理科对涉及的二级学院在当月考核中进行扣分;连续两个月出现诈骗警情的学院,二级学院考核中的“学生事务管理科”模块相关指标,当月(连续出现案情的第二个月)分值为0分。
2.对辅导员的激励办法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广东培正学院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等相关工作规定,当学期所带班级无学生诈骗警情的辅导员,由行政副院长在当学期考核中予以奖励附加分1分。
3.对学生的激励办法
(1)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学生涉及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予以处分;
(2)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当学期内未被公安部门通报诈骗警情、积极支持配合反诈工作的学生,由辅导员在当学期的《广东培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模块加10分。
四、其他相关事宜
学校不定期组织涉及警情的学生及其辅导员前往花都区反诈中心进行交流学习,面向社会参加一线反诈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