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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关于认真落实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晚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巩固我校学风建设的成果,进一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本学期继续实行晚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2023级全体学生(专升本除外)

二、起止时间

3月11日~6月14日

三、晚修时间

19:00~20:30

四、教室安排

各二级学院自行在强智系统申请并于3月6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备案。

五、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时在指定教室参加晚修。

2.晚修期间不得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3.晚修期间不得听音乐、看电影、玩手机、吃零食、看杂志等。

4.晚修期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主题班会除外),如有特殊安排须经辅导员批准,并反馈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管理科进行登记备案。

六、考勤制度

1.各班学习委员应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晚修的出勤、纪律情况同上课的出勤、纪律情况同样对待,纳入学籍管理。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早读晚修的出勤率。

3.晚修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者必须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即有辅导员签字、二级学院盖章)交由学习委员以备检查,否则视为旷课。

4.学生因上课、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活动等可不参加晚修,但须出示相关证明报辅导员处登记备案。

5.晚修的考勤和纪律由校学生会权益生活部组织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权益生活部进行检查,并定期予以通报。学生工作部将不定期对班级晚修情况进行抽查。

七、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晚修工作,要把组织学生晚修作为加强学风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措施,使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坚持下去,并真正落到实处。

2.各班辅导员应到所带班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良好学风的建立。

3.晚修的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辅导员考核及二级学院学风建设考核等各项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