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文明宿舍建设,积极构建融洽和谐的宿舍氛围,推动学校学风整体提升,推进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建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规定,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星级文明宿舍及优秀学风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五星级文明宿舍25个,颁发集体奖状和250元奖金;并授予“五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2.四星级文明宿舍50个,颁发集体奖状和200元奖金;并授予“四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3.三星级文明宿舍56个,颁发集体奖状和150元奖金,并授予“三星级文明宿舍”荣誉称号。
4.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10个,颁发集体奖状和300元奖金;并授予“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荣誉称号。
5.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50个,颁发集体奖状和200元奖金;并授予“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荣誉称号。
6.百佳优良学风宿舍100个,颁发集体奖状和100元奖金,并授予“百佳优良学风宿舍”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五星级文明宿舍间数 |
四星级文明宿舍间数 |
三星级文明宿舍间数 |
百佳优良学风宿舍 |
50强学风建设先进宿舍 |
十佳学风建设标兵宿舍 |
外国语学院 |
5 |
9 |
10 |
17 |
8 |
2 |
管理学院 |
4 |
8 |
8 |
15 |
7 |
1 |
经济学院 |
2 |
5 |
6 |
11 |
6 |
1 |
会计学院 |
2 |
5 |
6 |
10 |
5 |
1 |
法学院 |
2 |
5 |
5 |
10 |
5 |
1 |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
5 |
8 |
9 |
16 |
8 |
2 |
艺术学院 |
2 |
4 |
5 |
9 |
5 |
1 |
人文学院 |
3 |
6 |
7 |
12 |
6 |
1 |
总计 |
25 |
50 |
56 |
100 |
50 |
10 |
三、评选时间:2023年9~11月
时间安排 |
具体工作 |
9月1~17日 |
各二级学院开展评优宣传工作 |
9月18日~10月8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公示 |
10月9~10日 |
各二级学院上报评选结果 |
10月11日~11月3日 |
复核,公示 |
11月6~30日 |
发文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奖金 |
11月15日 |
颁奖、宣传报道 |
四、评选原则
各二级学院可参考《广东培正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比细则》、《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风宿舍评比细则》,并依据各二级学院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优中选优,按各二级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评出各奖项,将评选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经由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再公示。
五、评审程序
1.星级文明宿舍及优秀学风宿舍以宿舍为单位申报,申请参评宿舍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班辅导员递交《广东培正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申请表》、《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学风宿舍评选申请表》以及参评材料,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8日,过期即当放弃参评;
2.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宿舍的综合表现以及宿舍内务检查结果,向学生工作部推选本二级学院的候选星级文明宿舍及优秀学风宿舍;
3.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和审核,审核通过则公示星级文明宿舍及优秀学风宿舍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学校审批后,学生工作部负责发文,并进行表彰。
六、注意事项
1.星级文明宿舍及优秀学风宿舍每学年评选1次,评比结果可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2.参评宿舍申请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统一将申评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管理科;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交由本班辅导员审核签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学生宿舍管理科,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0-86710509。
广东培正学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