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充分发挥宿舍长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组织能力,有效地促进宿舍内秩序的维护和和谐关系的构建。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先进宿舍长、精英宿舍长和十佳宿舍长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除2023年入学新生(含普通专升本)外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时间:2023年9~11月
时间安排 |
具体工作 |
9月1~17日 |
各二级学院开展评优宣传工作 |
9月18日~10月8日 |
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公示 |
10月9~10日 |
各二级学院上报评选结果 |
10月11日~11月3日 |
复核,公示 |
11月6~30日 |
发文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奖金 |
11月15日 |
颁奖、宣传报道 |
三、奖项设置
1.先进宿舍长100名,颁发“先进宿舍长”奖状和100元奖金。
2.精英宿舍长50名,颁发“精英宿舍长”奖状和200元奖金。
3.十佳宿舍长10名,颁发“十佳宿舍长”奖状和300元奖金。
四、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先进宿舍长 |
精英宿舍长 |
十佳宿舍长 |
外国语学院 |
16 |
8 |
2 |
管理学院 |
15 |
8 |
1 |
经济学院 |
11 |
6 |
1 |
会计学院 |
10 |
5 |
1 |
法学院 |
10 |
5 |
1 |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
16 |
8 |
2 |
艺术学院 |
10 |
4 |
1 |
人文学院 |
12 |
6 |
1 |
总计 |
100 |
50 |
10 |
五、评选原则
各二级学院可参考《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宿舍长评比细则》,并依据本二级学院实际情况,按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优中选优,按各二级学院所分配到的名额,评出各奖项,将评选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经由学生工作部审核通过,再公示。
六、评审程序
1.申请参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本班辅导员递交《广东培正学院优秀宿舍长评选申请表》以及参评材料,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8日,过期即当放弃参评。
2.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学生的综合表现以及宿舍内务检查结果,向学生工作部推选本学院的优秀宿舍长。
3.学生工作部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和审核,审核通过则公示优秀宿舍长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4.学校审批后,学生工作部负责发文,并进行表彰。
七、具体要求
1.优秀宿舍长每学年评选1次,评比结果可作为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2.先进宿舍长、精英宿舍长和十佳宿舍长不可兼得;
3.凡在2022—2023学年有挂科记录和受过学校各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4.参评宿舍申请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10月10日17:00前统一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宿舍管理科;
5.在评选过程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程序操作,做好各奖项的初评工作。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学生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学生申报材料需交由本班辅导员审核签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6.未尽事宜,请向学生工作部宿舍管理科咨询,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0-86710509。
广东培正学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