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思想政治教育通知公示

关于推荐“乐善智美”大学生美育工作室申报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经自主申报、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拟推荐我校“乐善智美”大学生美育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

学校对照《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全面评审,“乐善智美”大学生美育工作室在基本任务、工作内容、团队建设、建设成果、条件保障等方面均符合申报要求,且具有民办高校美育育人特色突出、成果可推广、团队凝聚力强等优势,一致同意推荐其申报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

公示期为20251022日至2025102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20-86710086

联系地址:广东培正学院行政楼1107


                    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1022